(2017)湘0802执恢18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8-09-17
案件名称
申请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杨亚玲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02执恢180号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杨亚玲: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亚玲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现因被执行人杨亚玲位于永定区办事处教场居委会的房屋已经自行拆除。故本案已执行完毕,并发出结案通知书。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