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26执50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陈满罗与李兴顺侵权责任纠纷裁定书
法院
祁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满罗,李兴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426执507号申请人陈满罗,男……。被申请人李兴顺等,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满罗与被执行人李兴顺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兴顺现已履行其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3)祁民一初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本裁定暂不执行。审 判 长 刘小青人民陪审员 雷 斌人民陪审员 刘雪建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姚林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