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202执74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唐佳瑜与唐再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745号申请执行人唐佳瑜,女,汉族,2004年8月21日出生。被执行人唐再,男,汉族,1976年2月12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6月9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唐佳瑜与被执行人唐再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7月24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李根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