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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524刑初8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陈贤春、林其志、杨昌礼、蒯付友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宁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贤春,林其志,杨昌礼,蒯付友

案由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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