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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929民初87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冯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冯某,王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四子王旗��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929民初870号原告冯某,男,39岁,汉族,农民。被告王某,男,35岁,汉族,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冯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冯某于2017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冯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冯某撤回起诉。依法收取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李  悦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努尔金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