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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329执205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行、陈廷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泰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泰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行,陈廷最,唐国桃,温州市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浙0329执205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行,住所地: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78号。法定代表人:钱克标,系该支行行长。委托代理人:林志安,系该支行职工,住泰顺县。被执行人:陈廷最,男,1966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泰顺县。被执行人:唐国桃,女,1969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泰顺县。被执行人:温州市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泰顺县罗阳镇银都二期30幢1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9793383207M。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浙0329民初1249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行与被执行人陈廷最、唐国桃、温州市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陈廷最、唐国桃、温州市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本院依法查封陈廷最、唐国桃名下坐落于泰顺县罗阳镇新城鸿发香江花园20幢702室房产(登记证明号:温预泰顺字第2095008136),并委托相关部门评估。本院于2017年07月10日10时至2017年07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竞拍人杨道具(男,汉族,1992年7月27日出生,住浙江省泰顺县仕阳镇龙头村,公民身份证号码:)、白配配(男,汉族,1992年12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南院村大洋,公民身份证号码:)于2017年07月11日10时03分以最高价33万元人民币竞得该房产,并已缴清房屋拍卖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立即解除对被执行人陈廷最、唐国桃名下坐落于泰顺县罗阳镇新城鸿发香江花园20幢702室房产(登记证明号:温预泰顺字第2095008136)及土地使用权的查封。二、原登记于被执行人陈廷最、唐国桃名下上述房产归买受人杨道具(男,汉族,1992年7月27日出生,住浙江省泰顺县仕阳镇龙头村,公民身份证号码:)、白配配(男,汉族,1992年12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南院村大洋,公民身份证号码:)所有,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相应的其他权利由买受人杨道具、白配配享有,房屋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陈大盟时起转移。三、买受人杨道具、白配配持本裁定书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裁定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产权、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杨道具、白配配承担。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欧卫忠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郑彩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