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4执50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陈春桃与陈益平、陈周卿、刘晓姣、易朝松、陈伟卿、欧阳新春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509号陈春桃、陈益平、陈周卿、刘晓姣、易朝松、陈伟卿、欧阳新春:陈春桃申请执行陈益平、陈周卿、刘晓姣、易朝松、陈伟卿、欧阳新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0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陈益平与陈周卿、刘晓姣、易朝松、陈伟卿、欧阳新春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