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02执恢12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韩国宏与张小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02执恢123号本院在执行(2017)甘0502执恢123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小通自动履行完毕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天秦平民初字第154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李中秋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秦风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