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311执248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8-09-19
案件名称
248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311执2484号张方敬:本院于2017年7月18日立案执行郭晓侠和张方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向本院履行完相关义务(从反担保金10000元中扣除3376元),本院已将案款拨付给申请人郭晓侠,故此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