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329破申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山东迈金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再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山东迈金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1329破申19号申请人山东迈金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法定代表人高建国,董事长。2017年7月16日,山东迈金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资产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本院查明,申请人山东迈金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75541579XA,注册资本2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复(混)合肥,销售自产产品。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生产经营一直不能正常进行,经营资金匮乏,自2016年上半年以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截至2016年10月31日,申请人账面资产总计15,907.96元,负债14,226,020.82元,严重资不抵债。本院认为,申请人山东迈金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作为债务人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符合破产法关于申请破产主体的规定。现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山东迈金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判长 张星磊审判员 臧 岚审判员 杨化芝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李永昶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