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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5执124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熟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1245号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熟支行:你申请执行与李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苏0115民初8844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承办人:赵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