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202民初192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王少锋与肖磊、湖北鑫磊房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少锋,肖磊,湖北鑫磊房地产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202民初1926号申请人:王少锋。被申请人:肖磊。被申请人:湖北鑫磊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良种场,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3088158-3。法定代表人:肖磊,总经理。本院在审理申请人王少锋与被申请人肖磊、湖北鑫磊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陈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王少锋于2017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北鑫磊房地产有限公司、肖磊的银行账上资金2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以担保人何成英所有的位于鄂州市洋澜路祝家湾世纪名苑b5栋独单元5-6层西户和底层3号车库(产权证号:房权证鄂州私字第××号)房屋提供担保。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被申请人湖北鑫磊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大桥村1栋鑫隆天际大厦1-22层(产权证号:夏1204531**)房屋。二、查封被申请人肖磊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a栋23层5室(产权证号:昌20130062**)房屋、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村星海虹城8栋1单元3层1室(产权证号:昌20130114**)房屋。三、查封担保人何成英所有的位于鄂州市洋澜路祝家湾世纪名苑b5栋独单元5-6层西户和底层3号车库(产权证号:房权证鄂州私字第××号)。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王少锋负担。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周雷刚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肖 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