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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502执128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江西景态园林艺术有限公司、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江西景态园林艺术有限公司,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全文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赣0502执1282号申请执行人江西景态园林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谷生,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作出的(2016)赣0502民初8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及其他机构的款项68729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姜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习彬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