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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26执259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孔建国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26执2599号申请执行人孔建国与被执行人宁海县跃龙街道坦坑村民委员会、宁海县跃龙街道坦坑村经济合作社为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浙0226民特29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07月17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的(2017)浙0226执2599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