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02执93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涂刚要与被执行人湖南省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2执939号申请执行人涂刚要,男汉族,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人,被执行人湖南省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仁斌,系该公司董事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涂刚要与被执行人湖南省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7)湘1102民初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湖南省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7)湘1102民初8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