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785执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8-01-17
案件名称
XX娴与恩平市秦陶建材陶瓷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恩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恩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XX娴,恩平市秦陶建材陶瓷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粤0785执131号申请执行人:XX娴。被执行人:恩平市秦陶建材陶瓷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XX娴与被执行人恩平市秦陶建材陶瓷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经查,现有待对被执行人财产另案处置分配中,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吴光照审判员 梁群锋审判员 梁 铭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杨林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