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604民初765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与谢曾江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谢曾江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4民初7659号原告: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17字楼EFG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76200456L。负责人:温兆强。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嘉敏、刘超韦,均为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谢曾江,男,汉族,1988年1月14日出生,住广东省电白县,原告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与被告谢曾江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5日立案。原告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提出撤诉。本院认为,原告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其自行处分诉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担。审判员 高慧玲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陈静华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