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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123刑初1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陈信梁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罗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罗源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信梁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123刑初185号公诉机关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信梁,男,1991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工,出生地福建省罗源县,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罗源县,现住福建省罗源县。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4月12日被罗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4日被该局取保候审。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以罗检公诉刑诉[2017]1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信梁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宝忠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信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2日23时35分许,被告人陈信梁酒后驾驶闽J×××××号小车,由罗源县松山镇往城关方向行驶,途经104国2245KM+680M路段,碰撞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导致护栏飞溅,砸到相向由林光华驾驶的闽A×××××号小车,造成中央隔离护栏及两车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民警依法提取被告人陈信梁血样并送检,经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53.58mg/100ml血,已达醉酒标准。2017年4月18日,罗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陈信梁负事故全部责任。另查,2017年4月12日,被告人陈信梁主动到罗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上述事实,被告人陈信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被告人陈信梁血样提取登记表及抽血照片,车辆信息查询单、驾驶证信息,福建南方司法鉴定所乙醇检验鉴定意见书,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事故认定书,被告人陈信梁的供述及辩解,户籍信息,到案经过,受案材料,护栏赔偿款收据,事故赔偿协议书、谅解书,违法记录查询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信梁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陈信梁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的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其事发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从重处罚。综上量刑情节,对被告人陈信梁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信梁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余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陈怡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