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0326执53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8-09-05
案件名称
叶红利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0326执535号叶红利、闫建军: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汝阳县人民法院(2016)豫0326民初1061号民事调解书受���叶红利申请执行闫建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叶红利于2018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执双方和解达成执行和解并交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叶红利2018你那5月2日书面想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