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21民初321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11-03
案件名称
湖南北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梁柏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湖南北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梁柏杨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121民初3210号原告:湖南北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县泉塘街道星城国际樱花苑4栋503号。法定代表人:刘志广,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徐四海,湖南威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梁柏杨,男,1978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文昌市。原告湖南北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宸机械公司)与被告梁柏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宸机械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四海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梁柏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北宸机械公司请求本院判令:梁柏杨支付货款429000元以及利息(按年利率4.35%的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被告梁柏杨未作答辩。查明的事实经审理查明,本院确认如下法律事实:2016年5月19日,北宸机械公司与梁柏杨签订《湖南北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品买卖合同》,约定梁柏杨向北宸机械公司购买型号为HZS90的混凝土搅拌站,单价为1170000元,付款方式为分期,梁柏杨应在2016年5月21日前支付351000元,在2016年9月支付585000元,在2016年12月支付234000元。合同签订后,北宸机械公司依约向梁柏杨交付了货物,梁柏杨未支付全部货款。因催要无果,北宸机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诉至本院,主张前述诉求。判决的理由与结果本院认为:一、被告梁柏杨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不影响本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判。二、北宸机械公司、梁柏杨之间成立真实、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北宸机械公司依约交付了货物,梁柏杨未按时支付货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北宸机械公司主张依据《湖南北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产品买卖合同》以及对账函,主张梁柏杨尚欠货款429000元,买受人若对货款消灭数额有异议,应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但梁柏杨未提交证据证明此事实,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本院认定梁柏杨尚欠429000元未付,应继续向北宸机械公司支付该笔款项。梁柏杨存在逾期付款的行为,北宸机械公司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对账函约定最后付款期限为2017年5月25日,应从最后付款期限之日届满起即2017年5月26日按照年利率4.35%计算利息。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梁柏杨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湖南北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29000元及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4.35%从2017年5月26日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湖南北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852元,减半收取3926元,由被告梁柏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 彪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谭艺钦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