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21执7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李运财与李月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运财,李月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21执708号申请执行人:李运财被执行人:李月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运财与被执行人李月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运财于2017年7月14日以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晋0821执70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樊晓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 吕 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