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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403民初407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8-05-29

案件名称

靳云龙与祝珂珂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靳云龙,祝珂珂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403民初4077号原告:靳云龙,男,汉族,1987年1月12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被告:祝珂珂,女,汉族,1985年3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夏邑县。原告靳云龙与被告祝珂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鞠洪涛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管宏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