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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12执82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4

公开日期: 2018-03-0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战功堂与被执行人王美燕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战功堂,王美燕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全文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212执826号申请执行人:战功堂,男,196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旅顺口区海辉街292号6-2.被执行人:王美燕,女,1958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旅顺口区丰裕街27号。本院在执行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13)旅民初字第1451号民事判决书关于申请执行人战功堂与被执行人王美燕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可执行财产,本案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17)辽0212执826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李传龙审 判 员  杨 科代理审判员  何祖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郝 雪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