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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1127执64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3

公开日期: 2017-09-01

案件名称

吕会刚

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景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1127执645号申请执行人吕会刚,男,196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景县梁集乡乔庄村123号。被执行人贾文锁,男,1962年4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景县景州镇里厢屯村小车庄23号。被执行人倪秀枝,女,1962年1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景县景州镇里厢屯村小车庄23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0358元,其中过付申请执行人10308元,结算执行费50元,本院(2017)冀1127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冀1127执645号执行案件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