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1127执64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3
公开日期: 2017-09-01
案件名称
吕会刚
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景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1127执645号申请执行人吕会刚,男,196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景县梁集乡乔庄村123号。被执行人贾文锁,男,1962年4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景县景州镇里厢屯村小车庄23号。被执行人倪秀枝,女,1962年1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景县景州镇里厢屯村小车庄23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0358元,其中过付申请执行人10308元,结算执行费50元,本院(2017)冀1127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冀1127执645号执行案件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