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2执保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3
公开日期: 2017-08-02
案件名称
申请人湖南新邵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新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的与周和平、石玉连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2执保48号申请人湖南新邵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新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的与周和平、石玉连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于2017年3月20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17年3月21日以(2017)湘0522财保6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石玉连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沙湾营业所605552003200117523账户上的存款5000元。至此,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执行员 孙志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黄炳城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