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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03执58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2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李宾、陈勇健康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581-号李宾、陈勇:本院受理李宾申请执行陈勇健康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勇现已履行完毕,履行金额9496.50元,执行费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申请人李宾申请执行的本院(2016)豫1303民初1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