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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83执恢92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2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龚斌、牟芳芳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83执恢924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7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泰支行与被执行人龚斌、牟芳芳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龚斌、牟芳芳于2017年7月21日已全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