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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02执3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张某与王某离婚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02执348号张某:王某: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1202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离婚纠纷一案中,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某已支付20000元及缴纳200元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张某已受偿20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