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02执3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张某与王某离婚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02执348号张某:王某: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1202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离婚纠纷一案中,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某已支付20000元及缴纳200元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张某已受偿20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