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6执25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8-03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执256号申请执行人谢厚福与被执行人欧阳群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6执256号申请执行人谢厚福,男,1962年8月1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欧阳群奥,又名欧阳群具,男,1988年6月18日出生。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谢厚福与被执行人欧阳群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欧阳群奥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湘1126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