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582执恢20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李艳与孙景春、郭继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集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集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集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82执恢207号李艳:本院执行的李艳申请执行孙景春、郭继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全部取得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