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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582执恢20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李艳与孙景春、郭继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集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集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集安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82执恢207号李艳:本院执行的李艳申请执行孙景春、郭继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全部取得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