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43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格尔木寰琨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祁治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438号申请执行人:格尔木寰琨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祁治本院执行的格尔木寰琨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祁治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在我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祁治已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60000元。申请人已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李向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李龙德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