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执恢7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0-01
案件名称
周德欣与王云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恢76号周德欣、王云平: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周德欣与被执行人王云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云平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周德欣门面租赁款12万元(门面租金已支付至2017年3月10日止),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