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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兵0301执5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梁开明与杨玉锋劳务合同纠纷案一审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301执54号申请执行人:彭远菊,女,汉族,1963年3月14日出生,现住第三师41团。申请执行人:梁开明,男,汉族,1959年2月14日出生,现住第三师41团。被执行人:杨玉锋,男,汉族,1980年3月22日出生,现住第三师41团。申请执行人彭远菊、梁开明与被执行人杨玉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李生兵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聂栋梁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