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兵0301执5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梁开明与杨玉锋劳务合同纠纷案一审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301执54号申请执行人:彭远菊,女,汉族,1963年3月14日出生,现住第三师41团。申请执行人:梁开明,男,汉族,1959年2月14日出生,现住第三师41团。被执行人:杨玉锋,男,汉族,1980年3月22日出生,现住第三师41团。申请执行人彭远菊、梁开明与被执行人杨玉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李生兵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聂栋梁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