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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13执恢4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郭树平、卢娜、卢静、卢珊、卢帅、晏翠方与乔国防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3执恢44号申请人郭树平、申请人卢娜、申请人卢静、申请人卢珊、申请人卢帅、申请人晏翠方关于你们申请执行乔国防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9日立案执行,其申请执行标的为19587.97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本院共计执行到位50000元,其余利息你自愿放弃,同意结案。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2)宿中刑初字第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长  朱千里审判员  魏良军审判员  翟新权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高 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