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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81执恢122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陈艳申请刘娟、金军等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229号陈艳:本院执行的陈艳与金军、刘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7年3月27日作出(2015)浏执字第0293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陈艳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211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