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03民初2506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张敏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03民初2506号之二本院于2017年7月7日对原告张敏诉被告北京轩美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粤0103民初2506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7年7月7日的(2017)粤0103民初2506号民事裁定书中的“(2017)粤0103民初2506号”补正为“(2017)粤0103民初2506号之一”。2017年7月7日的(2017)粤0103民初2506号民事裁定书中的“审判员冯立斌”补正为“审判长冯立斌审判员彭卫群审判员黄耀升”。审判长 冯立斌审判员 彭卫群审判员 黄耀升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梁珺怡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