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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03民初2506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张敏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03民初2506号之二本院于2017年7月7日对原告张敏诉被告北京轩美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粤0103民初2506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7年7月7日的(2017)粤0103民初2506号民事裁定书中的“(2017)粤0103民初2506号”补正为“(2017)粤0103民初2506号之一”。2017年7月7日的(2017)粤0103民初2506号民事裁定书中的“审判员冯立斌”补正为“审判长冯立斌审判员彭卫群审判员黄耀升”。审判长  冯立斌审判员  彭卫群审判员  黄耀升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梁珺怡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