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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6民初109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1-10

案件名称

田宗气、刘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宗气,刘翠英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6民初10985号申请人:田宗气,男,1968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瑞昌市,被申请人:刘翠英,女,1981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部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田宗气诉被告刘翠英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田宗气于2017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刘翠英名下的银行存款6388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名下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担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中心支公司为此保全提供保证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田宗气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刘翠英名下的银行存款6388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名下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招 才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杨金凤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