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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22财保22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8-07

案件名称

徐荣申请张雪洁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兰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徐荣,张雪洁

案由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1222财保227号申请人徐荣,住址地兰西县。被申请人张雪洁,住址地兰西县。申请人徐荣因与被申请人张雪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徐荣在未向本院交纳申请费前,自愿撤回保全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徐荣撤回保全申请系对其诉讼权利的自行处分行为,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徐荣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审判员  尤艳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刘 铨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