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222财保22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8-07
案件名称
徐荣申请张雪洁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兰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徐荣,张雪洁
案由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1222财保227号申请人徐荣,住址地兰西县。被申请人张雪洁,住址地兰西县。申请人徐荣因与被申请人张雪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徐荣在未向本院交纳申请费前,自愿撤回保全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徐荣撤回保全申请系对其诉讼权利的自行处分行为,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徐荣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审判员 尤艳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刘 铨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