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606行初37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谭新安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粤0606行初378号本院2017年7月10日对原告谭新安不服被告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及被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粤0606行初378号《行政判决书》中文字上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行政判决书》中第12页倒数第八行至第九行中“(二十四)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现更正为“(二十四)未悬挂、未按照规定安装、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审 判 长 郑旭辉人民陪审员 陆意玲人民陪审员 周信桐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谢 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