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624执30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哈斯莫仁与阿拉腾毕力格、温都日玛民间借贷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哈斯莫仁,阿拉腾毕力格,温都日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624执301号申请人哈斯莫仁,1980年9月11日出生,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被执行人阿拉腾毕力格,1980年12月14日出生,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被执行人温都日玛,1985年11月14日出生,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本院在执行哈斯莫仁与阿拉腾毕力格、温都日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哈斯莫仁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共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内0624执30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梁 海 荣审判员 王 铁 钢审判员 乌敦 格 日乐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阿拉腾嘎日迪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