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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624执30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哈斯莫仁与阿拉腾毕力格、温都日玛民间借贷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哈斯莫仁,阿拉腾毕力格,温都日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624执301号申请人哈斯莫仁,1980年9月11日出生,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被执行人阿拉腾毕力格,1980年12月14日出生,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被执行人温都日玛,1985年11月14日出生,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本院在执行哈斯莫仁与阿拉腾毕力格、温都日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哈斯莫仁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共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内0624执30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梁  海  荣审判员 王  铁  钢审判员 乌敦 格 日乐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阿拉腾嘎日迪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