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302刑初20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被告人邹国君诈骗一案刑事裁定书
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鸡西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302刑初204号被告人邹国君诈骗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23日作出(2016)黑0302刑初204号刑事判决书。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正裁定如下:原判决书最后一页第三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存在笔误:现更正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审 判 长 肖洪力人民陪审员 于建海人民陪审员 曲 成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张 妍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