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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302刑初20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被告人邹国君诈骗一案刑事裁定书

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鸡西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302刑初204号被告人邹国君诈骗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23日作出(2016)黑0302刑初204号刑事判决书。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正裁定如下:原判决书最后一页第三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存在笔误:现更正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审 判 长  肖洪力人民陪审员  于建海人民陪审员  曲 成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张 妍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