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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12执235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昆明丰诺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飞煌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昆明丰诺建材有限公司,云南飞煌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2执2350号申请执行人:昆明丰诺建材有限公司住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南亚风情第壹城星河苑法定代表人:谢海峰被执行人:云南飞煌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上村附2号居民小组法定代表人:朱琼芳申请执行人昆明丰诺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飞煌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云南飞煌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6)云0112民初第46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芮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周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