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921执恢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杨恒武行政处罚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921执恢73号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杨恒武:本院立案执行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杨恒武行政处罚一案,经本院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4)项的规定,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