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22执恢6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杨某与卢某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22执恢62号申请执行人:杨某被申请执行人:卢某杨某与卢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58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585.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杨俏菊。至此,杨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秦民初字第7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