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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522执恢6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杨某与卢某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22执恢62号申请执行人:杨某被申请执行人:卢某杨某与卢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58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585.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杨俏菊。至此,杨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秦民初字第7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