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821刑初11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梁茂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交通肇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汀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某,卢某1,卢某2,卢某3,卢某4,梁茂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