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123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谢学武申请刘娟、金军等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231号谢学武:本院执行的谢学武与刘娟、金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7年3月27日作出(2016)湘0181执78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谢学武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1253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