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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922民初9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曾世贵与何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瓜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瓜州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世贵,何东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0922民初973号原告:曾世贵,男。被告:何东,男,出生年月不详。原告曾世贵与被告何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2日立案。原告曾世贵于2017年7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曾世贵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曾世贵负担(已预交)。审判员  李庆瑾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唐 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