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34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王永礼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340号倜外翼希(天津)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永礼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6)西青劳人仲字第1535号裁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于2017年7月21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