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524执22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韩杰峰与山西陵川崇安南营河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陵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陵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4执220号韩杰峰、山西陵川崇安南营河煤业有限公司:韩杰峰与山西陵川崇安南营河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300.00元。本院已于2017年7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韩杰峰(申请执行人)。至此,韩杰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陵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7)陵劳仲裁字第02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