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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2执保1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刘红艳与张继权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保全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东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2执保12号刘红艳:你在本院审理的刘红艳与被告张继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7年5月23日作出(2017)湘1122财保6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告张继权在湖南省南方编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3%的股权。本院于2017年5月24日已前往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保全完毕。审判员  邓祥智书记员  蒋小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百度搜索“”